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招商引资 > 正文
    购物车
    0

    关于成立农业合作社会议决议的公告

    信息发布者:lhp501
    2017-02-04 15:47:55    来源:柿树园宣传办   转载

    2017年1月11日柿树园村在村部二楼会议室召开了成立农业合作社动员大会,到会的党员和村民代表40余人。会上党支部书记贾传厚着重阐述了成立合作社的意义、前景和必要性,与会党员和村民代表对村两委提出的关于成立农业合作社的决议,表示十分赞同,并全体举手表决通过了会议决议。现向全体村民公告如下:

    一、成立合作社的意义和目的

    走集约化生产经营之路,是我国农业大市场的形势所迫。现在,市场全球一体化已是大势所趋,如果不走合作这条路,再一家一户盲目地埋头生产,我国农业就会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农业大市场中遭到惨败,中国农民的经济收入就会不断地下降。为了保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国家从应对国际农业大市场的战略高度出发,制订了当前我国农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这个政策的核心就是鼓励农民合作经营,通过土地流转和资金入股,成立农业合作社或者组建大型农业公司。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成立的合作社和组建的农业公司,国家给予一系列的政策扶持。通过政策的杠杆作用,促使农民摆脱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模式,从而降低农业的生产成本,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现在我村决定成立合作社,就是与时俱进,顺势而为,既响应了国家的号召,可以分享政策利益这块蛋糕,又可以把我村打造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经济实体,从而增加我村村民的经济收入,实现全村共同致富、早日达到小康水平。成立合作社,凝聚全村资源,抱团发展,有利于实现规模化经营,达到品牌品种统一,实行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并带动全体村民围绕合作社这个经济主体,共同享受规模效益。为此,经村两委研究形成决议:成立柿树园农业合作社。

    二、招股对象:柿树园村全体村民和一切赞同柿树园村经营理念并愿意遵守柿树园农业合作社章程的社会人士,都可以自愿报名,交款入社。

    三、入股形式:

    1、土地入股。(1)2017年租期届满的村集体土地(桑田、机动地、涝洼地等)全部加入柿树园农业合作社,不再向任何个人出租。流转价格仍然延续往年价格:每年600元/亩。为鼓励大棚蔬菜种植户的积极性,之前租赁集体土地的大棚蔬菜种植户(村前大棚蔬菜种植地块),继续独立经营,单独核算,但必须纳入合作社统筹管理范围。

    (2)矿区复耕地,村集体接管后,全部加入柿树园农业合作社,不向任何个人出租。流转价格,第一年为沉淀期免租金,从第二年开始,每年300元/亩。5年后,再根据地质变化情况和土地市场行情适当调整流转价格。

    (3)已确权的农户土地,可以自愿折价流转入社。流转价格由农户与合作社双方协商确定。对自愿入社的确权土地,暂实行农户+合作社双重管理模式,就是入社的确权土地,仍由原农户在合作社的统一指导下种植管理,土地收入和政策补贴全部归原农户所有。

    2、资金入股。10000元为1股。

    四、报名期限:凡愿意入社的农户,请在农历2016年腊月16日——2017年正月16日期间报名交款(以实际缴付股金数额确立股东身份),办理入社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其他社会人士入社,不限时间。根据合作社的项目需要,随时筹措资金,与出资人分段分项签订协议,利润分红比例,与出资人另行协商。

    五、待报名出资时间终止后,召开全体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合作社领导机构,商讨合作社运作方案,确立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

    柿树园村民委员会

    2017年1月13日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